“差点收尾的工作,就弄的晚了一点。对了,陈知青怎么会在这里?”周云舒也十分坦然的回道。
陈应华扬了扬自己手里的锄头,道:“今天下工的时候把锄头忘在地里了,吃完饭才想起来。”
这理由听着倒挺合理。
大队规定,谁领的工具谁负责,如果中途弄丢了,领工具的人就要赔钱。
但,周云舒觉得以陈应华的性格和家底,不像是个会忘带锄头的人,更不太不像是为了一个锄头就急的大晚上出来寻找的人。
不过,她也没追根究底,“哦,不过杨大爷已经下工了,恐怕没办法给你登记回收了。”
她在仓库只负责农具维修,收发农具是杨大爷的活,她从不插手。
“没事,我拿回去就行。”陈应华无所谓的道。
看到周云舒手里拎着篮子,他突然伸手,“需不需要我帮你提?”
看着篮子最上面明晃晃的那只兔子,周云舒突然有点后悔,没有及时把篮子收到背包里。
这段时间给村民们修农具,她每天都能得到一些鸡蛋、米面、花生、土布、棉花之类的“谢礼”。
她分了一部分给帮忙的翠婶子和杨大爷,剩下都自己收着。
每天得到的东西都很杂,分量也不算少,虽然这事在翠婶子的主持下已经过了明路,但都带回知青点就太显眼了,容易引起别人的嫉妒。
当然,她也不能什么都不带回去,毕竟这事瞒不住,早晚会传开。
于是,周云舒就每天挑挑拣拣的,带一些不起眼的东西回去,也不多,就一把花生,一点绿豆,给自己加个餐,补充营养。
份量多、吃不完的时候,她也会跟大家分分,所以知青点的人知道她的东西另有来路,也没人问她。
但是,今天这篮子里的东西可不一般,里面有一只野兔,那可是肉!
“不用了。”周云舒咬着牙道。
她这会儿恨不得把带毛兔子毁尸灭迹,哪里心情搭理陈应华。
陈应华似乎是看出她的烦恼,“周知青是担心你这只野兔带回去不好处理吗?”
周云舒不答,他就继续道:“如果你是担心引起大家注意的话,我倒是有个办法。”
“什么办法?”周云舒停下脚步看他。
陈应华观察着她的脸色,缓缓的道:“那就是在外面直接处理了,做熟吃掉!”
周云舒定定的看了他好一会儿,才笑着道:“哈哈,那倒是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。”
不过,她很快又摇头,一脸率真的道:“来知青点一段时间了,跟大家相处的也算不错。下乡之后日子都苦,想吃口肉不容易,今天我得了只兔子,还躲在外面吃独食,这太有负罪感了。”
在这人均缺肉的时代,吃口肉可太难了。
上次她们去公社,本想吃点肉打打牙祭,结果红星公社的国营饭店一天也就五斤肉的配额,还被公社的干部提前预定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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